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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華商報訊(記者李琳)西安26歲無業小伙冒充城管執法人員,偽裝熟人多場面大,以辦養老保險、教師資格證等為藉口,先後騙取烤肉攤主、上班族等20餘萬元,甚至與其中一名被騙女子談戀愛,固態硬碟騙取其家庭12萬餘元。
  稱認識多位領導永慶房屋許諾辦事騙取“活動經費”
  7月15日晚,公安蓮湖分局廟後街派出所同時接到數名市ssd固態硬碟民報案,稱被同一人所騙,該人謊稱在碑林區城管執法局四大隊工作,先後騙取6位受害人共計20餘萬元。
  接警後,副所長陰鵬立即帶領民警與受害人一起,於當晚將嫌疑人陳某抓獲。經審訊,陳某對其詐騙20餘萬元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。經查,陳某,雁塔區人,大專學歷,畢業後無正式工作。2013年7月,閑逛至西大街一烤肉攤吃飯,認識了攤主小山,陳某自稱是西安市碑林區城管執法局四大隊工作人員,社會關係廣泛,認識多位市政府、銀行、保險公司的領導,能幫小山的父親辦理養老統籌保險,多次索要現金及30克黃金首飾,稱是“活動經費”,共詐騙竹北房屋5.1萬元財物。
  之後,陳某又通過小山的朋友陸續認識了小愛(女)、小娟(女)、小召(男)、小明(男)。此後,陳某迅速與小愛建立戀愛關係,謊稱其認識市政府一位“常主任”,可幫小愛澎湖民宿辦理教師資格證,並安排工作。此後,陳某又稱能安排小愛的弟弟在銀行工作,詐騙7萬餘元。緊接著,陳某又藉口家中有事,向小愛家借5萬餘元。
  陳某以給小娟辦理高額收益保險為由,詐騙小娟價值約1.8萬元的60克黃金首飾,而後一直推托;以給小明辦理大額度的信用卡為由,詐騙“活動經費”3000元;又以幫忙租賃東大街騾馬市商鋪的名義詐騙小召現金3000元。
  發現被騙後受害人還只是催促還錢
  經警方調查,陳某家境普通,父母是下崗工人,其詐騙錢財是為滿足自己揮霍所需。被抓時,陳某已將詐騙所得財物全部用於租車、吃喝玩樂、買貴重物品等。
  昨日上午,在蓮湖區看守所內,陳某戴著眼鏡,看起來老實斯文。他說,自己冒充城管執法人員是為了抬高身份,這樣顯得有辦事能力,也容易被人相信。到現在這個地步他很後悔,覺得對不起這些“朋友”。據警方介紹,受害人均是年輕人,有烤肉攤主,也有上班族。陳某自稱是城管執法人員,既沒有拿過工作證、工作牌,也沒有穿過制服,這些受害者之所以輕易相信,是因為陳某看起來忠厚老實,平時也很大方,經常請大家吃喝玩樂,對“女友”更是慷慨,甚至出錢請一家人旅游。直到2013年底,起了疑心的小山到碑林區城管執法局詢問時,才知道該單位壓根兒就沒這個人,即使如此他們也沒有徹底撕破臉皮,而是一直催陳某還錢,最後萬般無奈才選擇了報警。
  目前,嫌疑人陳某已被西安蓮湖警方刑事拘留,案件正進一步審理。   (原標題:“女友”家也被騙12萬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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